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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燃是缅北的王。


他说我是他养的狗。


狗要学会忠心护主,护他,也护他心尖上的人。


我如他所愿,用生命护住了那个女人。


最后,他却红着眼问我,为什么我们回不去了。


我笑了。


我说,秦燃,我求你快去死吧!


(1)


夜晚魅惑的酒吧,纸醉金迷的红灯区,男男女女醉生梦死,这里是缅北最出名的逍遥窝。


也是私下,贩卖毒品的最隐秘且大胆的场所。


而我,是这里的管事人。


也是秦燃手下,最锋利的一把匕刃。


他们都恭敬地喊我:「林姐。」


很威风吧。


可我在秦燃面前,只是一条狗。


一条,维护他心上人的狗。

在沈梦依出现以前,整个缅北上下都知道,我是秦燃的女朋友,他们的大嫂。


因为我从小被他们家捡走收养,也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情谊。


可偏偏,沈梦依被卖进了我的逍遥窝里。


大学生清冷孤傲的气质,瞬间吸引了秦燃。


在这个枪子横行霸道的地方,我第一次见到,秦燃不再用他手中的枪说话。


他会耐着性子等沈梦依发完脾气,等她砸完所有名贵的物件,然后大手一挥,吩咐下属再置办原样。


甚至在沈梦依误踩了锋利碎片流血时,他也会面色一紧,俯身为她仔细处理。


秦燃是谁?


在缅北,那是天王老子的象征,所有人心中敬畏的阎王。


可那一刻,他却在一个女人面前,屈膝下跪,清理她脚底的血渍。


满眼温柔怜惜。


后来,沈梦依的地位不一样了。


至少在逍遥窝里,她已经到了,跟我平起平坐的分量。


大家喊她:「依依姐。」


真可笑,我陪着秦燃在枪林弹雨中厮杀,才换得了如今的地位。


而沈梦依只要仰着她那张孤傲的脸,自傲地说一句:「我不做别人手下。」


就能轻而易举地坐上这个位子。


更可笑的是,我连抗议的资格都没有。


因为,秦燃说我只不过是他的一条狗,凭什么跟他的心尖尖去争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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