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时,我家还在乡下的大院里。
我家隔壁,有一个小小的教堂,教堂里的神父无儿无女,却收养了一个小男孩。
男孩圆滚滚、胖乎乎,虎头虎脑的,笑起来的时候,总会露出两颗漂亮的虎牙。
可是大院里的小孩都不喜欢和他玩,嫌弃他是没有爹妈的孩子。
那时候,教堂会定期举行儿童婚礼,虽然只是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,但孩子们对这种可以穿着漂亮衣服,像大人一样的游戏乐此不疲。
周怀瑾也很想参加,可是,他没有新娘。
当时,我看见他站在教堂门外,他的神情就像是冬天壁炉里熄灭的火焰,眼底的光随着一对对走进去的孩子,渐渐失色。
我不知出于什么目的,走到他面前,对他伸出了手:「我也没有新郎呢,我们一起进去吧!」
我看到他的眼神,噌地亮了起来!
我记得当时的牧师嘴角有一颗黑痣,像极了小说话本里的媒婆。
他的普通话不是很标准,却坚持用他半生半熟的普通话问我们:「你愿意,让你身边的这位,成为你的伴侣,无论富贵疾病,生老病死,都不离不弃吗?」
圆圆的周怀瑾用力眨了下眼睛,他挺翘的睫毛像两片小扇子一样忽闪忽闪的,带着稚嫩的坚决:「我愿意!」
……
后来,他的亲生父母找到了他,开着浩浩荡荡的车队,将他接出了村子。
他不肯走,哭着跑到我房间,说不想离开我!
他说我是他媳妇儿,男子汉怎么可以丢下自己的媳妇跑了?
我也不想他离开,但是我想到村子里的孩子都嫌弃他没有父母,如今他的父母来找他了,我怎么可以霸着他不放呢?
于是我踮起脚尖,在他脸上吧唧亲了一口,和他说:「我会等你,等你长成真正的男子汉,再来接我!」
……
他离开的三年后,我父母为了让我考一个好的初中,带我搬到了城里,我才认识了一个小区的宋轶。
我一直以为自己和宋轶是青梅竹马,却原来,我和周怀瑾,才是真正的青梅竹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