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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不好意思,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,可惜你个穷鬼没机会体验。」

她亮了亮手腕上的百达翡丽,脸上写满嚣张。

我眯了眯眼。

她手腕纤瘦白皙,只是靠近尺骨茎突的位置有道极细的伤口。

似乎是被指甲不小心刮破的。

我不动声色,暗中翻转手腕,朝那伤口方向屈指弹了几下。

去年出于好玩用腐尸养了些血蝇蛊。

数千只蝇虫入了瓮,开盖时只活下雌雄两对。

并不致命,只是见到伤口就会往皮肉里钻。

血蝇蛊以血为食,顺着血管游走全身。

蝇虫虽不起眼,但繁殖力极强。

一只雌蝇每次约产卵一百到一百五十颗。

长速也远超其他虫类。

卵一日成蛆。

蛆七日成蛹。

蛹五日成蝇。

最迟两周,幼虫就会完全孵化。

继续繁衍,周而复始。

齐姗不是很喜欢把别人比作蛆虫吗?

那就尝尝什么叫作真正地与蛆虫共生吧。

我没有理会齐姗的挑衅,只微微一笑:

「你以后可要好好保重身体,千万不要轻易受伤流血呀,不然——

「会流出了不得的东西呢。」

齐姗困惑地看了我一眼,翻了个白眼:「神经病!」

说罢踩着古驰的小白鞋,扬长而去。

我看着她趾高气扬的背影,眯了眯眼。

这是第一个。


盛培的宿舍是双人间,内部配置豪华。

两张大床并排,被白色的床头柜隔开。

跟普通高中一间宿舍睡八个人的住宿条件相比,优越很多。

然而此刻,我看着自己的床铺皱起眉头。

早上离开时叠得整整齐齐的被子被扯散,枕头和被褥湿答答地往下滴水。

原本挂在衣柜里的衣服被胡乱丢在地上。

印花的睡裙清晰印出数枚纹路不同的脚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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