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傅时尧那么珍惜它们。

它们和我有关。

可又和我无关。

我其实早就做惯了粗活儿。

我的手也没有那么娇嫩。

为了不露出破绽,上山前,我特地做过几个月的养护。

现在,它早变回原有的样子。

我不过是从秦思渺那儿,偷来了一段人生。

傅时尧的金丝雀还挺好做的。

除了辞去酒吧的兼职和住到他家,我的生活几乎没什么变化。

傅时尧并不和我住同一间房。

大约他向来洁身自好,明知我不是本人,没打算跟我发展进一步的关系。

眼角的泪痣我试过几次,他似乎并不是很在意。

我就没有再画。

每天我就陪他吃吃饭,他工作时我在旁边看看书。

他还接送我上下班。

简直没有比这个待遇更好的工作了。

只除了偶尔会在夜半发现他坐在我床边,受到一点惊吓。

可能我不动的时候更像秦思渺,所以他选择晚上来睹「脸」思人?

另外就是温阮说得没错。

他现在的脾气实在算不上好。

可以说是难以捉摸。

比如现在。

他抽着中午的时间来找我吃饭。

我按秦思渺的喜好点了单,他突然就不高兴了。

「我问你想吃什么!」

他咬重了那个「你」字,面色一冷,吓得旁边的服务生大气不敢喘。

我只好实话实说:「我很少来这种地方。」

傅时尧一愣,唇动了动,面色更加难看。

甩下菜单就走了。

我看着对面冷冰冰的位置,掏出手机。

数了下银行卡余额有几位数,心情马上愉悦起来。

很敬业地给他发消息:【对不起,有哪里做得不对你跟我说。】

【我下次注意。】

结果他好像更生气了。

晚上下班都没来接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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