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十三岁时被找到的。
那时候闹的动静很大。
面对媒体的采访,爸妈抱着我痛哭流涕。
他们说要用一辈子补偿我。
就这样,我被他们带着回了家。
可是这却成了我短暂一生的噩梦。
回家的第一天晚上,林婉就留了遗书从二楼跳了下去。
把爸妈吓得急忙把她送到了医院。
他们在医院守了林婉五天,我独自一人在家待了五天。
最后是他们发誓一定不会因为我忽略她,也不收回林婉这个名字。
这才让她消停下去。
他们重新给我取名:林宁。
寓意着以后终于可以过上安宁的日子了。